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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云端唱, 脆弱又坚强。
“您” by 君君
曲折的心情已经换做了来往的机票
俯视云下的暧昧已经成了又一次旅行的记忆
水滴,在某个不明的时刻滴落进海里
他只是去了另一个星球,金黄色的发飘扬,飘扬
窗台上妩媚的笑容,梦魇般萦绕
波纹,扩散,最哀莫过于心死
》关于东邪西毒的闲言碎语 by 君君
东邪西毒(Ashes Of Time,1993-1994)
主演:张国荣、梁朝伟、林青霞、梁家辉、张学友
片头字幕:佛祖有云 旗未动风也未动 是人的心自己在动
欧阳峰(旁白):很多年之后,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嫉妒。........我以为有一些人永远都不会嫉妒,因为他太骄傲。
me:只要有人存在,就有嫉妒的可能。
黄药师: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种酒,她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了,以后的每一天都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你说,那多开心。
me:生活不就是这样吗?在产生烦恼和解决烦恼的循环交替中度过。对于一个圆来说,处处都可以是起点。
无名盲剑客:知道喝水和喝酒的区别吗?酒越喝越暖,水会越喝越寒。
me:美容健康书告诉我们,酒喝多了伤身,多喝点儿水排毒。
心寒,喝什么也不会暖。
欧阳峰:让一个人死,最痛苦的方法就是先杀掉他最爱的人。 有些人是离开之后才发现离开了的才是自己的最爱。
me:书上说,最哀莫过于心死,最悔莫过于不知珍惜。你说,它说的对吗?
欧阳峰(旁白):每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信念,在别人看来,是浪费时间,她却觉得很重要。
me:信仰对一个人很重要,哪怕是只蚂蚁也会有它自己的宗教。
无名盲剑客(旁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我控制不了自己。我走的时候,那个女人的眼泪在我脸上慢慢干。不知道那个女人(另外一个)会不会为我流眼泪。 以前我听人说如果刀够快,血从伤口喷出来的时候会像风声一样很好听,想不到第一次听到的是我自己流出来的血。
me:良知会像山泉一样清澈流淌的时候,血管里的血液也仿佛山泉叮咚。
欧阳峰(旁白):在我带他去见村民之前,我替他买了一双鞋子。因为穿鞋子的刀客跟没穿鞋子的刀客价钱相差很远。
me:人生来就不是平等的,鞋子可以做证。
欧阳峰(旁白):通常拿了钱看也不看就收起来的人,他们的钱很快就会花光,但洪七他数得很仔细。我知道这种人不会留在我身边太久。 别以为要欺骗一个女人是很容易的事,越是单纯的女人越直接。
me:望远镜和显微镜下看到的当然不一样。这些工具,男人会用,女人也会。
洪七:不值得。但我觉得痛快!这个才是我自己。本来我应该没事,但是我的刀没有以前快。我以前快,是因为我直接,认为是对的,我就去做,从来不去想什么代价。我以为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变,直到那个女孩来求我,我才发觉我完全变了,我竟然没答应她。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不会答应,那天我很失望。我觉得我已经和你混在一起,变成了一个人。没有了自己,我不想跟你一样。因为我知道欧阳峰绝对不会为了一个鸡蛋去冒险。这是我跟你的分别。
me:若是失去了自己,你还有什么?
洪七: 不知道过了这沙漠,后面会是什么地方?
欧阳峰: 是另外一个沙漠。
欧阳峰(内心独白):每个人都会经过这个阶段,见到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可能翻过山后面,你会发现没什么特别。回望之下,可能会觉得这一边更好。但我知道他不会听,以他的性格,自己不走过又怎会甘心?
me:未知的,永远引人跃跃欲试。
别轻易用“最”来形容你生命中的花花草草,这个字在你临死前才最有资格总结。
欧阳峰:那她呢?
洪七:带她一起去呀,象你说的,事在人为。又没规定不准带老婆闯荡江湖。对不对啊?
欧阳峰(内心独白):我终于明白那个女人为什么会喜欢洪七,可能是因为他够简单。看着他们走的时候,我的心在嫉妒,曾经,我也有过这样的机会。不知道为何,我竟放弃了。
me:规则不可能完美,但人可以追求完美。
什么是美?简单。
》不过是夜里的虫虫 by 君君
现在是凌晨2:24分。一切寂静,除了我的耳麦中充斥的声音。
无意中发现了个小站,听着上面的歌曲,懒散的敲击键盘。有点担心的摸摸脸,唉,不会长痘痘吧这么熬夜。
Justin、Tori Amos、小红莓、林肯公园、coldplay、prette混杂着港台的歌星.......甚至还有久石让,有趣,就差来点音乐剧《Cat》和三高演唱会了:)在声音里滑行,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
明早太阳依旧会趴在云上,向下俯视。不知道她能不能看到我呢?透过我那厚重的窗帘?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失眠。曾经无聊到去一个论坛里无休止的灌水,灌到累、灌到看见陪灌那人的头像就恶心,方才罢手。明显是心理空虚。那么,我的目标是什么?我们还是先说目标吧,至于理想,暂且放后。我摸着我突出的锁骨,越摸越怕,我的皮肤下面的东西,我没怎么考虑过它。我是不是瘦了?
楼下那个凄惨的女声又开工了,之前以为是家庭暴力呢,还在叹息那声音主人的遇人不淑。结果,今天才知道,原来是个精神病患者。顿时没了对她的可怜——不是所有人都活的这么直率,想哭就哭、想叫就叫。经常的,自己也被人家说成“小精神病”。并不是以此为荣,而是嘴长到人家脸上,我能奈其如何?
幸福是靠自己感受的,别人看到的幸福不是你的幸福。我见过一个女人,没人敢像她那样穿衣服——颜色艳丽得都可以使人下巴脱臼。这个女人每次见到我,都会很炫耀的一笑,说:HI,好啊。一派洋洋得意,我倒是没有感觉,反到是身边的众人极为反感她的行径。这种情况,文言一点儿说是“众口铄金”,通俗点说是,“唾沫液子淹死人”。我想这个女人“游泳技术”一定超好。她和我说,“他们怎么知道,我穿上自己喜欢的衣服时心里的骄傲?”明显的反问句,不需要你回答,答案已经昭然若揭。我静静的看着她,周围一群人正死死的盯着她,等她跌倒了便狠狠的嘲笑。再后来,我一见她就笑,我喜欢这样。因为冲着她笑,我被人打了小报告。有“好心人”偷偷告诉我,你别冲她笑了有人去打你报告了。耸耸肩膀,我说,真的吗,让小报告来的更猛烈些吧,哈哈。
很快,身边的朋友少了很多。没有必要扼腕叹息,最后留下的才是真朋友。..............
》茶是绿过的风景(五) by 君君
这是这个系列的最后一篇,也许叫停笔通告比较合适吧。太年轻却跑来回忆,的确不是什么好主意,我倦了。
这些回忆让我第一次做了梦。我之前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梦。梦,很杂乱,很杂乱。觉得蛮可笑的,似乎没有画面的感觉,起来后还清晰的记得,可喝了杯水后却散的什么也没留下。难道除了忘情水还有忘梦水?呵呵......
牙疼了一天。牙痛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的来,又莫名其妙的去。我可以感到牙间丝丝的血腥,没有惊慌,只有自嘲,呵呵,你也有今天啊?在听神秘园,我这里是丝丝血腥,它那里是丝丝哀伤,都是丝丝,大家彼此彼此。
感谢那几年的生活、感谢那些让我开“眼界”的人、感谢那些苦恼和麻烦......这感谢似乎被我弄得像MTV颁奖谢词。索性,闲话多说无益,大家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吧。
茶,是绿过的风景。风景还在继续中,我们都默默的等待下一次爆发。其实,茶在杯中也另有风味的。
PS:这个系列只是心情的一种迷路旅行而已,我没有留任何的底稿,如果丢失了,就让它们沉没在这茫茫的网海中,也是件幸事。
》茶是绿过的风景(四) by 君君
还是这样的习惯,边听着歌边敲击着键盘,因此很多时候只是随着我的心想说什么说什么,不会考虑一下结构、怎么写比较吸引人、什么样的句式会增加文采之类的。那样太累。不过,这样的文字难免会一团散沙、可能会有重复、可能会思路混乱、可能有错别字(呵呵,从小的毛病)。这样的文字不是换银子用的,我也没那初衷。只是觉得有些事情记录下来,很有意思。
任性是每个仍是孩子的人的特点之一吗?孩子,不一定是年龄上的。年龄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个数字而已——我做过的最夸张的事情是曾经忘了自己是哪一年生的。这种窘况直到我把出生的年份缀在mail的名头里才有所改善。做个已经成年的孩子是不是有点可笑的可爱?我也被骗过、偷过、伤害过;我也被嫉妒过、嘲弄过、质疑过;我也曾消沉过、迷茫过、自弃过。不过,往往一串明媚的鸟叫声或者一个好天气就可以挽救你的阴暗,如何保持如何继续,那就靠你自己了。天助自助之人。
我被偷的经历可能是有点俗气的新意的。不是在校外,而是在寝室里。还是那句老话,家贼难防。不过,这经过实在是很无聊且结论又明显的吓人。当时,寝室里有6个人,4个和我一起去上网。我刚去过银行,懒得爬楼梯,于是2个好朋友帮我亲手锁进抽屉里。那个并排有3个抽屉的桌子,我的抽屉在中间,右边的是FW的,左边的是老大的,老大一直和我在一起。事实就这样发生了,钱包叛变易主。5个人回来后,把寝室翻的鸡飞狗跳,无果。由于结论过分的明显,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和一个智商这么鬼斧神工的人住在一起,彻底服死!懒得大呼小叫,无奈了,去找了导员。导员倒是蛮有经验的,估计处理的多了。详细的问了经过,他心里也明了了,他用他的中庸之道阐述了他的论断,真是的,XX怎么也和英雄的所见一样啊,天下自然是一家哦。他阻止我去报警(我是不是有点过分,嘿嘿,只不过是给个心理打击嘛),他说没有证据,报了也白报。sigh,难道我要等着她下一次偷我时,在抽屉旁边录像边抓住她攥着我钱包的手?导员说,告诉你们寝室的注意一下吧。那我丢的钱呢?这是个关键问题。看着他的表情,我知道了,全当做贡献了,不甘心不甘心我不甘心,那又能怎么样?我决定不再和这个息事宁人的家伙再浪费时间,抬腿走人。猛的,却又停住,问:我的抽屉锁着,锁没有坏,她怎么会偷到?答曰:你们的抽屉挨着,她打开自己的锁抽出自己的抽屉,就可以从那个空挡摸到你的抽屉里面了。晕死,果然有经验。哦了一声,我走了。我发誓,不让她再猖狂、不再吃同样的亏。我想,我后来采取的措施还是强有力的,在她搬离我们寝室之前,我们再没有丢过任何东西。我付出的代价是,在电话里告诉妈妈丢了钱,并自动把数额丢了一个零,“妈,我被人家偷了50块”。
这位MM在后来的日子里,给我上了很多堂生动的关于社会百态的课程。偷钱暂且不算,打架、骂街、两面派、不正常的作息......我奇怪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海纳百川。恩,看一个人是不能看外表的,脸孔只会让人迷失自己正确的判断。谁会想到这个秀气、高挑、可以感受到丝丝做作的女孩子会是这样的人呢?她名声在外,便常有人问我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喜欢回答这样的问题,我只说她的优点,这样会比较简洁。这样的人,不会伤害到我,我不在乎她如何。若你在乎一个伤害,是因为你在乎那个人,不然很多事情都可以一笑而过。
耳边一直飘的永邦的歌,特殊的口腔发音位置,是特色还是国语不好?呵呵......不知道。有个歌名很有意思——《威尼斯的泪》。为你湿的泪?立刻想到莫的一首歌《盛夏的果实》。剩下的果实?.......
》zt:耐人寻味的细节(向原作者致敬^O^)
细节往往是不引人注目的,也往往是不经意之间作出的。然而,也正因为如此,才往往更为真实、更为本质。有时候,一个细节所蕴含或揭示的东西,往往胜过长篇大论,耐人寻味。下面这些细节曾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至今仍不时令人感慨。
● 汉高祖刘邦外出平叛,丞相萧何和往常一样,在后方安抚百姓,保障后勤。刘邦经常派人回来问候萧何在忙些什么。有人劝萧何说:你离倒霉不远了——你经营关中多年,早就深得民心,现在还在继续抚恤百姓、清廉自守,皇上已经开始猜忌你了。萧何于是听从建议,强买百姓良田,弄得民怨载道。刘邦在外,得知萧何如此行事,反而非常高兴!
● 汉朝自武帝开始“独尊儒术”,“以《春秋》决狱”。宣帝太子雅好儒术,常以儒家学说劝谏父皇施政。宣帝教训他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用之。你却要纯任儒术,以后乱我汉家天下的一定是你。”
●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出访北欧诸国。当时执政的社会民主党人以“同志”而非“先生”相称。我方人员颇为惊讶,询问其故。对方答曰:“我们都以建设社会主义为己任,岂非同志?”
●1987年,有中国学者到英国剑桥大学New Hall学院访问,得遇该学院的门房。在攀谈中,这位门房拿出他与中国大使的合影,说是在任剑桥市市长期间拍的。这位中国人颇感惊讶,将信将疑,事后求证于其他英国人,方知这位门房所言不虚。不过,那些英国人对我们这位同胞的诧异反倒颇为不解:你们中国不是工人阶级当家作主吗?怎么会对一个普通工人当市长这么大惊小怪呢?
● 中国共产党于建立时通过的“第一个决议”要求:党的中央委员会每月向共产国际报告一次工作。转年通过“正式加入共产国际的决议”,表示接受二十一个加入条件,完全加入总部设于莫斯科的共产国际,为第三共产国际中国支部。二十一个加入条件包括接受共产国际代表大会及其执行委员会对党纲的审查,执行代表大会及其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全力支持每一个苏维埃国家的斗争(注:当时世界上只有一个苏维埃国家,那就是苏俄)。上述资料见《中共中央文件集》。
● 迪斯尼根据安徒生童话改编的动画片《美人鱼》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海王公主为变成人形,情愿与巫婆签下生死文书。海王闻知,向巫婆兴师问罪,巫婆出示契约。海王要求废除契约,巫婆不允。海王大怒,举起三股叉向该契约击去,结果象征海王无上权力的三股叉被薄薄的一纸契约震回。巫婆大叫:“看到了吗?这是有效的合同!”
● 1770年,驻扎波士顿的英军与波士顿市民发生冲突。群众先是向英军投掷雪球,后转为群起进攻。混乱中英军开枪,群众有五人被打死,史称“波士顿惨案”。事件发生后,群情激愤,全城居民集会抗议。英军将有关官兵交付法庭审判。为英国军人担任辩护并使之被宣布无罪的当地律师约翰·亚当斯,就是被美国人尊为“Founding Fathers"之一的独立运动领导人,后成为第一任总统华盛顿的继任者。
● 1787年,美国召开制宪会议。当会议代表讨论如何计算各州人口(各州在国会众议院的席位数额要根据人口数确定)时,主张废除奴隶制者却坚决反对将奴隶算入各州人口数,而主张保留奴隶制的奴隶主代表反倒要求将奴隶当人看待,计入人口统计数字。最后,双方妥协,奴隶以五分之三的比例记入各州人口统计数字。
● 在美国,只有执行公务牺牲者、20年军龄或军功持有者以及上述两类人的夫人、未成年子女才能葬入阿灵顿国家公墓。在该公墓的廊柱上镌刻这样一句话:“Duty是我们的语言中最高贵的词,你要尽责,不能多一分,更不能少一分。”其作者就是南北战争中“叛乱”一方的军队主将罗伯特·李。这段话是他在1861年写给老上级、联邦军总司令斯科特将军的。后者写信告诉罗伯特·李将军(一直在联邦军队中服役,直至南北战争爆发):他已向林肯总统建议由李将军出任联邦军司令,平定南方叛乱各州,而总统已经接受这一建议,正等他前来接受任命。经过一夜痛苦的考虑,李将军回信老将军拒绝了这一任命(上面那段话就是为了解释这一决定而说的),并致信国防部长辞去了联邦军队中的一切职务。他在给姐姐的信中写道:“我一直无法下定决心举起我的手来反对我的本州、我的亲戚、我的孩子们和我的家人,因此我辞去了军队。我真诚地希望:除非为了保卫我的弗吉尼亚,我将永远不必拔出我的剑。”(将军的家乡弗吉尼亚已经宣布脱离联邦)随后,李将军南下里士满(弗吉尼亚首府),被任命为少将,统帅弗吉尼亚的军队。
● 作为南方邦联军的主将,罗伯特·李既不赞成奴隶制(他早就释放了自己继承的奴隶),也不赞成南部各州从联邦分离出去。他在给儿子的信中说:“我想不出对于全国还有比解散联邦更大的灾难。……但是,一个只能靠着利剑和刺刀来维持的联邦,一个要以争斗和内战来代替兄弟友爱和亲善的联邦,对我来说是毫无魅力的。”
● 美国南北战争初期,北方联邦军将领佛里蒙特在密苏里州颁布“解放奴隶命令”。林肯总统闻讯,立即致信坚决反对,要求佛里蒙特修改命令,使之符合国会颁布的法令。佛里蒙特断然拒绝。此时恰逢一个由效忠联邦的奴隶主组成的志愿连,于佛里蒙特的“解放奴隶命令”发布后立即投降南方。林肯于是以总统权力取消了佛里蒙特的命令,后又将其撤职。佛里蒙特麾下士兵抗议林肯总统的决定,宣誓只听从佛里蒙特的命令,而佛里蒙特却在告别讲话中,劝说士兵服从继任者的指挥。
● 1864年,罗伯特·李将军统率的南方邦联部队向格兰特将军统率的北方联邦军队投降。格兰特将军亲手写下投降条件:“军官和士兵经宣誓后予以释放,……交出武器和作战物资,……军官随身武器不在此例”以及“让每个声称拥有骡马的人把牲口带回家去耕种他们的小块田地”。联邦军士兵欢呼胜利,亦为格兰特将军下令阻止:“战争结束了,叛乱者们重新成了我们的同胞。”受降时,联邦军一个团接着一个团地向投降的邦联军以军礼致敬,从“枪放下”直到旧式的行军途中致敬礼。邦联军也在走近联邦军时作出同样的动作,以礼答礼。
● 1945年,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在即,又逢英国大选。领导英国浴血奋战终至胜利的丘吉尔决定参加竞选,所到之处受到人们英雄凯旋式的欢呼,而其竞选对手、工党领袖艾德礼却不为人们所关注。然而,大选结果,名不见经传的艾德礼以明显优势胜出,邱吉尔黯然下野。据说,邱吉尔听到选举结果,半晌无语,最后喃喃道:“英国人民成熟了。他们不需要一个英雄领导他们重建家园。”
● 1877年,日本当年的“倒幕元勋”、“维新三杰”之首、陆军上将西乡隆盛因不满政府施政,聚众叛乱。明治天皇下诏斥之为“贼”,倾全国之兵讨伐,历时八月,西乡隆盛兵败,剖腹自杀,方才平定。史称“西南之役”,惨烈异常,无论官方还是民间均将其视为“叛乱”,至今未变。然而,对于败死之叛军首领西乡隆盛,日人则多敬其私德、念其旧勋。硝烟未散,政府军决战主将谷干城赋诗凭吊,昔日对手胜海舟为立诗碑。著名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更是撰文:若以绝对服从政府权威为衡量标准,则由“倒幕”建立的现政权亦属非法。五年后,西乡隆盛之子成人,明治天皇出资送德国留学。八年后,又由宫内省次官提议,明治天皇带头,两万五千人响应,集资为西乡隆盛建铜像于东京上野公园,至今犹在。
● 除了西乡隆盛之外,“倒幕”时期还有由效忠幕府将军的武士组成的“彰义队”,在大势已去(为免“生灵涂炭”,“幕府军”和“倒幕军”已达成协议,宣布幕府所在城市江户即后来的东京投降,末代将军德川家康退位)的情况下于上野与官方“倒幕军”拼死一战,全部阵亡,江户人亦为之修坟、祭拜,香火不断。
》茶是绿过的风景(三) by 君君
盯着电脑屏幕久了,眼睛会酸,将椅子转动180度,把目光投向窗子。窗子不知被谁推开了,两块蓝色的大玻璃重叠在一起,推开的那半面窗让人视野清晰。看着蓝色玻璃外的世界看得久了,才知道,原来天没有那么蓝。
学校那里的天空比这里的蓝些,那是由它的地理位置决定的。一直喜欢看着天空发呆,好象连上课也不放过,这真是大大的不乖。公共课我喜欢坐在邻近过道的位置,而专业课恰恰相反。坐在过道是因为撤退容易,别以为我是为了逃课,那几年我逃课的次数用鸡爪子就可以绰绰有余的数出。撤退是为了尽快走出大大的教室,人一多了难免乌烟瘴气,尤其是那些厚颜无耻的吸烟者,简直让人想冲上去扇他几个耳光----可惜只是想,因为老师也在那里津津有味的抽着呢(不可理喻!)。可专业课就大大的不同,教室是真正的无烟区。其实,教室不大,甚至座位的第一排几乎直抵讲桌,坐在靠窗的位置,是老师的视力盲区却又可以看清老师的每一个动作、表情以及板书,这甚和我意。一旦听烦了就可以支着下巴侧过头去,看看天、望望小鸟,恩,还可以睡一小觉(很多人都羡慕我睡觉的次数和我修学分的速度成正比)。
课我是必去听的,渐渐的成了一种责任,任凭姐妹们以大降价、打折、新开张、优惠、限时抢购.....等等字眼来诱惑我,我均是“任而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她们错的太离谱,我怎么会对逛街有着那么超乎想象的热衷?逛,我喜欢书店、音像店和一些特色的小店,让我去不停的看名牌?闪人!等我心情悠闲的时候吧!现在书店也是很少去了,似乎总感觉没有什么新书可以吸引我,是我变得懒惰了,不爱文字爱插画(几米的就很不错,呵呵)。至于音像店,离学校比较远的地方有个小店叫乐海的,位置很不扎眼,我常去。一来二去的和老板娘彼此都混了个眼熟,不过我和这老板娘的交流仅限于在付款的时候,微笑、随便拉几句家常,末了在老板娘的一句“有空常来啊”中我翩然出店,次次如此。最初,我只买卡带,因为正版比较好识别、数量也较多。自从我改用CD后,却惊讶的发现正版CD好难买、价格也很贵(那时打击盗版的呼声微弱的很),犹豫了好久,决定还是好坏参半吧。我几乎决大部分的开销都贡献给了碟盘和卡带,放假回家的包包总是很沉。只有包沉的时候,我才会有一丝羡慕有男友的女生,免费的劳力真好啊。我把这想法告诉了一个学姐,她大为赞同,还给我补充了很多男友的额外功用,说得我差点动摇。狂热过后,我问我自己,找的是男友还是男仆啊?就这样,我依旧自己拎着重重的包往返于学校和家乡。
从很小起,我就开始写些随笔,那是些只给自己看的文字。我在自己的文字里酣畅的高呼、兴奋、沮丧、消沉.........我只和自己跳舞。小学时的班主任曾和妈妈说“这孩子可以在文学上发展培养一下”,老师错的离谱,她不知道我一直排斥她布置的日记和作文,我从不认为我可以向文学青年发展一下。别人夸我作文作业写得好,我都心里暗自揣摩他的审美。我忍受不了他们向我借作文本“欣赏”时,眼里的那种东西,虽然我敢肯定那不是嫉妒。文字只是我自我宣泄的一个途径,我从不把它想得多么神圣,它自然的就像我的呼吸,随心所欲的驾御它,那样无负担的感觉我喜欢。
我讨厌走别人给我布置好的路,我宁可自己经历迷路的困境。
》亲爱的,站在岸边的是我 by 君君
《亲爱的,站在岸边的是我》
04.8.7. JJ
亲爱的,过去让人温暖过、伤心过。
亲爱的,现在令人思念过、孤单过。
亲爱的,有时候想想,偌大个宇宙,我们相遇,顶礼膜拜过。
亲爱的,那天梦见滚滚人潮中,你惊鸿一瞥擦身而过。
亲爱的,爱情居然呼啸而来,却不动声色的淹没我。
亲爱的,这快如闪电般的幸福真的来过?
亲爱的,如果有一天,我们在时间的银河里迷路了,
亲爱的,你要记得,站在岸边的是我,
亲爱的,你要记得,站在岸边,微笑守侯的,是我。

昨天晚上,看着歪酷上那个小窝,不知道怎么,哭了,想他。可能夜晚真的会让人脆弱。偏偏我就喜欢在夜里迷醉,仿佛一切都是无进攻性的、也无防御性的,可以自然的袒露。夜里听歌更是如此,听些舒缓、轻松的乡村民谣之类的,似乎可以看见自己的灵魂。背对自己的灵魂,是件很痛苦的事情。那葵花依旧在小窝里绽放,我喜欢。昨天拿到了准考证,一切都在弦上,而我还没有准备好。恩.....不要再做无谓的矫情了,自然些才好。

几米〈〈照相本子〉〉:
梦想养一只海豚,抱着它在清晨冰凉的海中绕圈圈。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一圈再一圈。直到海水慢慢的暖和了,直到我们都累的睡着了.....
》茶是绿过的风景(二) by 君君
刚到学校的一年半的时间,对我来说,是最苦的。因为不仅要面临繁重的课业(尽管很多是我自己强加给自己的),还要面临着生活自理等一些在家中根本不会面临到的小麻烦。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洗过自己的牛仔裤。
很多时候,喜欢跑到一个不知做何用的三层小楼的楼顶上去。每次小心翼翼的扶着生锈的露天铁梯向上爬的时候,会有些许的小兴奋,幻想这破烂的梯子何时会突然折断。这真是个变态的想法。我曾经奇怪,为什么这小楼就在中教室的旁边却少有人问津。后来,终于明白了——在这个年龄、在这个阶段,男孩子和女孩子们怎么会对一个有楼顶平台的小楼感兴趣呢?那时虽是刚入学,可同寝室的女孩子们已经混的很熟。我喜欢逗寝室里的室友:姐妹们,春天才是动物的发情期,现在是金秋时节,请放心大胆的行动,不必担心被误解。
经常去那个楼顶,尤其是午休的时候。那里可以呼吸到异常清新的空气,可以感受到风轻柔掠过皮肤,可以聆听虫儿鸟儿无戒备的歌唱,仿佛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偶尔有情侣的吵架声清晰入耳,吵、好吵,我的耳机呢?.......现在仔细想想,喜欢那个楼顶大概和我喜爱阁楼有关吧。喜欢阁楼、喜欢蓝天、喜欢海洋、喜欢星空.......哦,我喜欢的还蛮多的啊。不过那时最喜欢的还是课本。在北京那几年,我很少出去玩,典型的路痴。终于出去走了一次,哦,是放寒暑假回家。我并没有感到什么不公,我清醒的知道我来这里就是摆弄这几本书的,我的专业、我的学制决定了我的方式。
还好,在自习楼的不远处有个运动场,是用来自行车项目的训练用的。第一次进去的时候不觉感叹,好大。事实上没那么夸张,只不过因为它出现在校园里被凸显得庞大罢了。在观众席,有很多塑料的椅子,很脏,看得出是被废弃了许久。于是,这里也成了我的小据点。在这里看晨曦和夕阳特别有感觉。当阳光不似正午那般炽烈的时候,皮肤也被阳光俘虏了,暖暖的直抵心里。在周围的护墙上,有很多涂鸦,我总是会顺着护墙从头看到尾,有时甚至蹲下只为研究出这个字是不写错了。听起来超级的无聊,我却兴致勃勃。定期的去看看那些涂鸦,仿佛和不冷不淡的情人约会。
民以食为天,尤其是我这个小民。有个厨艺棒的老妈,不知道是大幸还是不幸。当然,我指的不是我的身材走样,而是我对食物口感的挑剔。除了师资,我最关心的就是食堂。前人告诉我们,期望值越高,失望值越高。我何止是失望,简直是濒临绝望。在食堂里,我总是边忍受着嘈杂的人声,边和自己的胃作战。我以为我会绝食而死,然,事实证明永远不要低估一个人潜在的适应能力。我就是吃着这样的饭菜活过了这几年,顺利的修完学分的。哦,还忘了方便面、面包和饼干,当然、当然,它们也是功不可没的。在食堂,我认识了小丽——一个小我好几岁的食堂打工妹。小丽是安徽人,幼时不喜欢读书,出来混的时间少说也有3、4年了吧。我愚蠢的认为,是她家里穷,她其实是那种经常在梦里被惊醒并大叫"我要读书"的女孩子。读书也需要心情。不过,由于我和小丽不知源于何时的友谊,整个寝室都感受到了认识一个食堂内部人员后的实惠——从来没一个室友像别人那样大叫"怎么给的这么少啊——"。一般情况下,我们说的是"浪费了,又没吃了"。寝室里的一个美女最有经验,经常告诉我们,不要张扬,不然小丽不好做的。不好做?哦....,好象寓意很深刻的样子,算了,我是听话的好孩子,照做就是了。我只记得,午休时我带小丽去教室玩,充分利用我的walkman和教室里的mic放歌给她听,和她东一句西一句的聊天。我保证,她肯定听得懂我自认为超级标准的普通话,而她的方言口音我常常听的不是很清楚。无它,乡音难改尔。这个有着淳朴笑容的小女孩儿在食堂承包给另一个顾主时,到二环的一个地方继续她的打工北漂生涯,从此,我们没有了任何联系。或许,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走在北京的人行道上会有只力道很重的手拍在我的肩膀上,一张笑容淳朴的脸对我说"嘿,还记得我不?"。
渐渐的,我学会了吃方便面的N种方法、学会了洗衣服、学会了提防小偷、学会了在超市里推着购物车东跑西窜的比较价格、学会了一定要在坐席而不是站席等那趟长线车........随身带水杯、一件轻便的衣服、面巾纸.........学会复原自己的伤口,无论身体还是心灵.........好多好多、好多好多........
》茶是绿过的风景(一) by 君君
当初走进那学校,心里空荡荡的。记得老爸看到那宿舍后就坚决要拉我走人,他说这里太荒凉。其实,我倒是很喜欢那里的绿,喜欢那里的安静,喜欢那里与喧嚣闹市的远离。因为在一个小时的车程距离外,有首都最繁华的中心。那里的纸醉金迷和勾心斗角的商业气息,是我不能融入的。而我对它的新奇仿佛流星,一闪而过。视野的狭小,使我感觉北京不过是个穿着名牌的老女人而已。
我那时的状况大概与老爸的期盼相差太远,他觉得自己的女儿很有能力,不该仅仅如此--大凡家长都会这么认为的吧。高考转变了我的命运的轨迹,不知它还能影响我多久。
那是我第一次离家到别处,北京这个地方拥有了我太多的第一次。当初踏上这块土地时,我只是一个冒着傻气的高中毕业生,可就这么一路走着、看着、体味着,倒也积累了许多感触。甚至有时候,我对我的朋友说,北京教会我的远比书本上的多。社会或者说你身边的小社会本身就是本实践性超强的教材,它对你的影响潜移默化。
我依旧任性。我依旧倔强。上课时我喜欢坐在第一排,下课了班导被同学团团围住,我退到他们的圈子外,冷冷的看。似乎,从小到大很少对一个老师有任何的好感和发自内心的尊重。不知道这是我的悲哀还是老师们的失败。我把课业安排表摆弄的如数家珍,学分制的灵活让我有更多的自主权。我开始与自习室相恋。
初到一处时习惯性表现出的冷漠,使得我比较引起注意。于是,开始有男生在我的课堂笔记的底页写一些莫名其妙的文字,或者是托人找我出去散步。对于在我的笔记后面写字,我很讨厌,不过,那只是个草稿本,无关紧要,也就不放在心上,撕掉扔了就是了。让我觉得可笑的是,那文字里显然透露出觉得我是个被高考打击没了顶的家伙,一副怜香惜玉的样子。当然,我承认最初我是有这样的情绪,可也不至于一直带到北京来吧?还是我自己没有觉察到?我只记得当时这让我很是反感了半天。还有更夸张的,邻近一个班的班长B托人约我出去,我又不认识他,谁知道他是哪根葱啊,只是和受托人说了句谢谢就走人了。这种行为很容易被误认为自恃清高。我只是奇怪,难道我应该双手托住下巴,然后双眼冒心形的说:哇噻,我好兴奋哦!饶了我吧,这种事我做不出来。不过,难逃此劫。晚上7点多,宿舍的一个关系还算不错的女孩子说,君君啊楼下有人找你好象有急事。于是,穿着拖鞋、带着胶皮手套、手上还拿了一小桶洗衣粉的我被莫名其妙的推到楼下。夜里我的视力当然不会很好,面前这个男生看的很模糊。他对我说,可以出去走走吗?我有几句话想和你说。我窘的要命,不是因为他,是因为我自己,估计他也没见过我这么生活化的样子,也盯着看了半天。算是自我解嘲吧,我无奈的耸耸肩,说,你觉得我这样子可以出去吗?他笑了,说,我等你,去换件衣服吧。我喜欢别人对我笑,这个表情是我无法抗拒的,我答应了他。
那晚,和B聊了很多,现在已经记不起内容了。只记得最后我以我的深厚的损人功底,不带脏字的打击他可能尚且幼小的心灵。除了拒绝,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我清楚的了解他信心满满的誓在必得,我更清楚的是长痛不如短痛。事后有人问,既然你不喜欢他为什么和他出去?我慢悠悠的说,我只是想和他做个朋友,既然他不能容忍做朋友,那就算了吧。其实,我心底是比较欣赏他的勇气的,起码他比那些总在我的本子后写汉字的家伙有勇气。那些胆小的家伙,拿我的本子当习字帖啊?!